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重要内容提示:1、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拟使用自有资金和/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,500万元(含)且不超过人民币5,000万元(含)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(A 股)股票,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,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.00元/股(含),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,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。2、公司已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》。3、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》等相关规定,公司